李喻华
律师

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什么?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列举性地指出了,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 1、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; 2、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; 3、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; 4、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; 5、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; 6、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。由此,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、源自、为了夫妻(家庭)共同生活。 理论上,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,考虑两个标准: 1、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; 2、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。

2019-10-30 19:37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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