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喻华
律师

保密期和竞业限制期有什么区别? 保密期是无限长的,除非秘密已经不存在;而竞业限制期最长为两年。 1.保密义务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,不管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,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;而劳动者的离职竞业禁止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,无约定则无义务。 2. 因此,保密义务的存在是没有期限的,劳动者在整个工作过程要负担保密义务,保密期应当从知悉商业秘密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。 3. 而竞业禁止义务的存在是有期限的,在职竞业禁止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,离职竞业禁止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,但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不得超过2年

2019-11-26 11:26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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