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喻华
律师

投保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续期保费,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赔付责任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36条规定:“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,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用后,除合同另有约定外,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档期保险费,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,合同效力中止,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。” 由此可见,只要投保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来后60日内交纳了保险费,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;在这60日的宽限期内,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。但在给付保险金时,应扣除当期应交的保险费。

2020-03-10 18:03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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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崔岩:36条适用分期不适用续期 亲

    2020-03-10 22:53:27 回复 删除